释义 |
法律主观: 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 诉讼 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