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所谓的流动团支部,也可以叫临时团支部,一般是指一个单位,有团员常年不在本单位工作,而是驻外工作,无法参加本单位的团的活动和组织生活,如果团员人数在三人以上,就可以在这些团员中成立临时团支部,开着团的活动和组织生活。 法律依据: 《共青团中央关于流动团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团员外出6个月以上,所在地方或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暂不转移组织关系,凭团员证就近参加一个团组织的活动,从业单位建立团组织后应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第六条 团员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或从业单位的,不转移组织关系,凭团员证参加外出所在团组织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