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产品设计缺陷是指产品设计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是生产者在制造产品之前,由事先形成的对产品的构思、方案、计划安排、图样等设计上的失误而造成的产品缺陷。设计缺陷一般由配方处方错误、原理错误、结构设计错误等方面的原因造成。设计缺陷是产品的先天不足,其影响的面是广泛的,可以说影响到所有同类产品。也就是说,产品一旦存在设计上缺陷,其影响所及就不仅仅是个别产品,而是整个生产线,将造成依此设计生产出的所有产品存在缺陷,随之而来的是大范围的损害事故。设计缺陷是一个难以定义的概念,国际上对此无统一的认识和规定,而且各国在司法实践中也无系统、明确的解释,这使得设计缺陷标准难以把握,判断起来比较困难。另外,在这类诉讼中,原告方往往是大量的用户、消费者,控诉的是整类产品而非个别产品,这意昧着需要证明的范围较广,花费的代价(金钱、时间)较高,可见对其判断还有一定的难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