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开展以来,该县在全县范围内,以进出城区主干道、各乡镇村屯主要街道、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工作。通过各乡(镇)、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广播,每天在重要时段反复播放疫苗接种知识。借助网站、电视台、新媒体等平台发布新冠疫苗接种宣传横幅标语、海报、公益广告、相关政策知识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