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瓶车从后面撞了电瓶车责任如下: 1、前车正常行使,后车追尾,应是后车驾驶人全责; 2、如果后车正常行使、前车突然刹车或拐弯造成后车追尾。前车驾驶人应负主要责任,后车驾驶人没能合理注意,应负次要责任; 3、如果前、后车驾驶人都有过错、且过错大致相当。两车驾驶人应负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