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房屋抵押贷款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1、房产抵押需要是借款人名义的房产,如果有第三人共有,则在抵押时必须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贷款的声明书; 2、在提供的婚姻关系证明书中,有离婚情况的,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如果离婚后单身,则需要提供离婚后未再婚证明; 3、需要明确贷款用途。抵押贷款一般用于装修、留学、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等消费项目,如果消费者违规使用抵押资金,有可能被银行收回,因此消费者要注意政策风险。 4、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无法申请抵押贷款的。也就是说,如果房子还处于按揭状态中,该房的抵押权其实就在银行手中,虽然借款人拥有使用权,但是不具备完全产权,所以不能再次申请抵押。 5、小产权房不具备房产抵押贷款交易的权利的。这是因为小产权房实为无产权,如遇政策性用地规划就面临灰飞烟灭的可能,因此金融机构不予对该类房产抵押贷款。 补充知识:不能申请抵押贷款的房产 第一类: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 该类房屋是无法再度进行抵押申请贷款的,应当注意,如果该房产还处于按揭的状态,那么这套房产的抵押他项权其实是在银行的手中,等于将产权暂时移交借款人,虽然享有使用权但并不具备完全产权,所以并不具备对这套房产的支配抵押权,不能另行用它申请贷款。 第二类:房龄太久户型太小的二手房。 房龄太久户型太小的二手房往往不具备抵押贷款资质,大多数银行对于抵押的房产有较为严格的规格要求,综合来看面积≤50/平米,房龄≥20年的房产,银行会认为较难变现,较难进行抵押贷款,当然如若该房产在较为主要的城市功能区域,也有部分房产可另当别论申请获得贷款。 第三类:尚未达到五年期的经济适用房。 尚未达到五年期的经济适用房不具备抵押贷款资格,在经济适用房的规定章程里,主管单位明确指出,只有期满5年,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才具备上市交易资格,产权才能完全实现转移。若经适房房东在5年内出售房屋,将违背相关条例,无法实现产权交接,更不要提抵押贷款资质了。 第四类: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不具备房产抵押贷款交易权的,名为小产权或乡产权实为无产权。这就是该类房产存在的尴尬,没有产权证明,仅有一纸销售方的出售合同,并未受到房管单位的认同,而这类房屋如若遇到政策性用地规划等情况,就面临灰飞烟灭的风险,故金融机构不予对该类房产抵押放贷。 第五类:部分已购公房。 虽然已购公房多已转为个人独立产权,但仍有少数较为特殊,例如:部分不能提供购房合同协议的房产;以及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相关证明的央产房。由于此类房产权属尚属于较为模糊的状态,故出于信贷风险及变现能力考虑,所以无法抵押房产申请贷款。 每个人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时候都想尽可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或者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这就需要在办理手续之前适当了解一些注意事项,这样才有可能实现上述目的。同时,也不是任何一个房产都能进行抵押贷款,具体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贷款,已经进行了详细阐述,你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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