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属于企业筹资渠道的 |
释义 | 现阶段我国企业筹集资金的渠道主要有:国家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 1、国家财政资金 国家财政资金是指国家以财政拨款、财政贷款、国有资产入股等形式向企业投入的资金,通常只有国有企业才能利用。政府财政资本具有广阔的源泉和稳固的基础,并在国有企业资本金预算中安排,今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权益资本筹集的重要渠道。 2、银行信贷资金 银行信贷资金是各类企业筹资的重要来源。银行一般分为商业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可以为各类企业提供各种商业性贷款,政策性银行主要为特定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性贷款。银行信贷资金拥有居民储蓄、企事业单位存款等经常性的资金来源,贷款方式灵活多样,因此成为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 3、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除了银行以外的各种金融机构及金融中介组织,主要有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以及信托投资公司等。可为企业直接提供资金或为筹资提供服务,这种筹资渠道的财力虽然比银行要小,融资范围也有一定限制,但其资金供应方式灵活方便,并可提供其他方面的服务,因此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筹资方式是指可供企业在筹措资金时选用的具体筹资形式。我国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筹资方式: ①吸收直接投资; ②发行股票; ③利用留存收益; ④向银行借款; ⑤利用商业信用; ⑥发行公司债券; ⑦融资租赁; ⑧杠杆收购。 其中前三种方式筹措的资金为权益资金,后几种方式筹措的资金是负债资金。 筹资渠道解决的是资金来源问题,筹资方式则解决通过何种方式取得资金的问题,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一定的筹资方式可能只适用于某一特定的筹资渠道,但是同一渠道的资金往往可采用不同的方式取得,同一筹资方式又往往适用于不同的筹资渠道。因此,企业在筹资时,应实现两者的合理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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