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姜堰拆迁补偿规定 |
释义 | 律师分析: 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35.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35万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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