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项扣除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填报吗 |
释义 | 可以。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茄配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搜唯;(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颤漏指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第八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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