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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彩虹丝带国家认可吗
释义
    彩虹丝带是中国民间发起的提倡全民健康的公益组识,其宗旨是早预防、早发现、早调理、早康复。彩虹丝带是全球疾病防治活动的公认标识,每年的5月为彩虹丝带疾病防治宣传月,5月26日为彩虹丝带疾病防治宣传日,5月的第三个星期五为彩虹丝带关爱日。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九条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
    第十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组织管理制度;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的程序;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八)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三)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
    (四)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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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6: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