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公开的场合录音且不涉及隐私,即使没有事先通知或者说明,也是合法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有在隐私场所偷录,而且谈话的内容涉及隐私等当事人明显不愿意被外人知道内容,其证据才可能会被认定非法而不被法庭采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第六十条 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