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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种设备事故等级分为哪4个等级
释义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重大事故(I级)、重大事故(II级)、较大事故(III级)、一般事故(IV级)四个等级。
    1、重大事故(I级):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II级)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较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五)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四)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五)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六)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的。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五)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四)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五)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六)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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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3: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