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与离婚的应对策略 |
释义 | 根据离婚协议书,女方和男方需要提供双方的具体信息、办理结婚证的机构、离婚的原因、关于子女的抚养、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财产分割、负债情况以及协议生效的条件。 法律分析 根据离婚协议书,女方和男方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1.双方的具体信息; 2.办理结婚证的机构; 3.离婚的原因; 4.关于子女的抚养、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5.财产分割; 6.负债情况; 7.协议生效的条件。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的结果。 根据司法实践,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点: 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并签名或盖章确认。 2.子女抚养权:离婚协议书应当就子女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包括由谁抚养、抚养方式等。 3.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财产分割的具体办法,包括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等。如无特殊约定,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4.债务处理:离婚协议书可以约定双方在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债务,如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5.其他事项:如有其他需要协商的事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约定。 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和生效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书。 结语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中包含了双方需要提供的各种信息。根据协议内容,双方需要提供具体信息、办理结婚证的机构、离婚的原因、子女抚养及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财产分割、负债情况以及协议生效的条件。这些信息的提供对于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同时也能够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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