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内亦订明,每名符合资格的澳门居民只限购买一个住宅单位,如果申请购买的澳门居民数目超出可提供销售的住宅单位数目,将首先向符合优先条件的申请人出售单位,然后再公开抽签,决定其馀申请人的先后次序。此外,澳门居民在取得住宅单位满五年后,方可转让于符合上述销售对象资格的澳门居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