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对方不谅解和谅解的区别 |
释义 | 醉驾对方不谅解和谅解的区别如下: 1、不谅解:当醉驾者发生醉驾事故或违法行为时,受害人或其他相关人士可能对其持不谅解的态度。这意味着他们对醉驾者的行为感到愤怒、失望、愤慨等,不愿意原谅或接受醉驾者的道歉。不谅解的态度可能源于对人身安全的威胁、财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伤害; 2、谅解:与不谅解相反,谅解是指受害人或其他相关人士对醉驾者的行为表现出宽容、理解和接纳的态度。他们可能愿意给予醉驾者第二次机会,相信醉驾者能够认识到错误并采取行动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行为。谅解的态度可能源于对醉驾者的道歉真诚性的认可、对其改变和反思的看法,或者出于个人信仰或价值观的影响。 交通规则常识如下: 1、过马应走人行道(或天桥、地下通道); 2、骑自行车应走右侧自行车道。遇红灯止步,见绿灯前行; 3、遵守交通规则应成为我们的行为规范; 4、乘坐公共汽车应先下后上,勿争先恐后,勿挤逼抢; 5、在人行道内行走,有人行道的靠边行走; 6、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7、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 8、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口的护栏; 9、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综上所述,需要指出的是,醉驾是一种危险和违法行为,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无论对方是否谅解,醉驾者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采取积极措施来改变自己的行为,避免再次酒后驾驶。如果您或他人曾经有过醉驾行为,建议您积极面对并接受相应的法律和道德责任,并采取行动来改变和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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