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截肢属于几级伤残 |
释义 | 截肢的伤残判定具体如下: 1、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为6级伤残;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为5级伤残,具体级别应当到伤残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残疾的赔偿金一般包括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受害人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其他的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