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还有效 |
释义 | 过了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了。但劳动者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公司应该和劳动者重新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没有签合同怎么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在劳动者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二、倒签合同后还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倒签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或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一段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一份劳动合同,且这份劳动合同中的签订时间显示在法定时间内。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即使劳动者同意倒签合同,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双倍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只要用人单位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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