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诉就是涉外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对于第一审人民法院没有生效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利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的期限是三十天。被告上诉在接收到上诉副本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因为在法定的三十天之内没有提出上答辩状。当事人因故没有在法定的三十天内提出上诉或者是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因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领域外的当事人在上诉的期限是不同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于司法解释的规定,双方的上诉期限都已经届满没有了上诉,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就发生了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二百六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