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搜索“全国征兵网”,点击进入“全国征兵官网”,填写注册的手机号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登陆,按照页面指示查询。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上边都有相应的流程。一般来说,六月份之前进行报名,然后,体检初检,再复检,政审,都过了之后在九月份之前可以在征兵网上查到,通过没通过。当然不同的省份可能会有差距。 征兵流程: 第一,参加兵役登记,并报名应征,被确定为预征对象; 第二,参加街道乡镇武装部组织的初审,被确定为上站受检人员; 第三,接受征兵体检; 第四,接受学历验证; 第五,接受心理检测; 第六,接受政治审查; 第七,接受征兵部队家访; 第八,兵役机关召开审批定兵会,确定当年入伍人员; 第九,领取服装和入伍通知书; 第十,新兵启运; 第十一,新兵家属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第十二,新兵家属办理军属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十条 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 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规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务。兵役工作业务,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