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丢了二婚能办结婚证吗 |
释义 | 离婚证丢了二婚能办结婚证。 可以到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补办当事人的离婚证,如果民政部门没有相关记录,也可以凭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可以到法院调取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情况: 1、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2、重婚:有一方有配偶而与他人重婚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3、家庭暴力:一方在家庭中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拒绝扶养等行为,严重损害家庭关系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4、其他原因: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双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达到三个条件才可以起诉离婚: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即使补办离婚证后再次结婚,仍然被视为二婚。,只有在前一婚姻的关系已经解除,即离婚手续已经全部办妥且生效,才能重新登记结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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