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提供医学证明属于常规操作,但要求的证明材料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在核保、理赔时,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保险条例》第七条: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应当是投保人在合同生效时已经确诊或者治疗过的疾病或者伤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依据平等自愿原则约定合同的内容。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提供医学证明属于常规操作,但要求的证明材料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因此,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但保险公司不应要求超出合理范围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