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饭店就职一名厨师,已经做了2个月多,昨晚下班通知我不要来上班了,说辞退就辞退有没有赔偿? |
释义 | 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半个月计算。未支付需加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签订合同到期终止不需支付补偿金。单位故意拖延合同造成损失,需支付额外赔偿费用。劳动部门可责令单位改正,罚款处罚。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拓展延伸 饭店厨师被辞退,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当饭店厨师被辞退时,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取决于具体的雇佣合同和劳动法规定。根据劳动法,如果辞退是由于雇主的原因,如经营状况不佳或业务调整等,厨师通常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可能涉及工龄、工资水平和辞退原因等因素。然而,如果厨师存在严重违反合同或职业道德的行为,雇主可能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在被辞退后,厨师应该咨询专业律师,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劳动法规定,以确定自己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金额根据工龄计算。然而,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到期时终止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对于饭店厨师被辞退的情况,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需根据具体合同和劳动法规定确定。厨师应咨询专业律师,研究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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