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设置竞业限制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用人单位要解除的,可以支付三个月补偿后解除,用人单位三个月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 一、什么情形适用于经济补偿金 适用于经济补偿金的额情形有:按发生原因划分,以下七种情况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单位单方面解约须支付的经济补偿金;2、员工被迫解约须支付的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须支付劳动合同;4、额外补偿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5、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6、克扣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签了竞业限制不给补偿金有效吗 签了竞业限制不给补偿金无效,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也可以一次性支付。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条款但劳动者履行义务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三、保密协议的法律效力依据是怎样的 保密协议的法律效力依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九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