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准备好办理业务所需的复印件。电动车:需复印身份证、行驶证或合格证、行政处罚决定书;摩托车:需复印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书;助力车:需复印身份证、合格证、购车发票、行政处罚决定书。2.凭身份证在取号机领取号码排队。3.当轮到所领取的号码时,到相应的一般程序调查窗口进行业务办理。4.根据出现的违法行为,在缴费窗口交纳相应的罚款。5.接受交通安全宣传片教育,并领取交通安全考题试卷。6.开始观看宣传片,并完成试卷。7.提交试卷。8.取回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