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假条公司不批准怎么办 |
释义 | 病假条公司不批准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员工请病假,虽然单位有批假权。但是,劳动者患病,也有休假权,如果员工提交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病假条、病历和就诊发票的,用人单位不批准违法法律公平原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确实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关于病假问题,劳动法有着严格的刚性规定。首先,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员工享有法定的病休权利,该权利的行使无须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关于员工病假未获批准以旷工论处类的规章制度因而是无效的。基于单位享有的劳动用工管理权和对于员工上岗出勤的知情权,员工应履行必要的病假手续以告知单位安排代岗人员,同时注意保存医疗证明和门诊记录单等证据。 一、员工请病假扣不扣全勤奖 1、员工请病假,全勤奖到底该不该给,可以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公司规定请病假不给全勤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的,全勤奖不是法律规定必须支付的项目,但是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 2、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过医疗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解除)、第四十条(非过失性解除)和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依据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依据第三十九条是可以解除的,医疗期内的员工如果有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同样可以解除,具体情形如下: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你可能会疑惑,医疗期在休病假怎么会有以上情形呢?还是会存在的,比如请病假需要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未按规定请假,这本身就是违纪行为,达到一定的次数就可以界定为严重违纪;伪造病历、病假条,与人串通开病假条等都可以规定为是违纪行为等等。 所以,过了员工医疗期,存在正当原因,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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