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理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保理合同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等内容。从实践中的情况来看,除以上内容外,保理合同通常还会约定担保(如回购条款、抵押、质押、保证条款等)、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二条 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