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招商引资项目核准:更精简;2、首次允许地方政府出台自己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入政策“大比拼”时代;3、西部大开发:西部招商引资进入新台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