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网上自助办理身份证 |
释义 | 辽宁省身份证办理新规:三年内在省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并已采集标准人像和指纹信息的辽宁省常住户口公民,因证件损坏需要换领或证件丢失需要补领的,可以在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辽事通软件中的“公安便民专区”全程网办,实现“一次不用跑”。 一、申领人员范围和条件 1、年满16周岁,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沈阳市,本人长期在外省、市(县)工作学习,不方便回沈办证居民。 3、已申领外省、市(县)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 4、有符合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GA461-2004)要求的数码照片。 5、两个月内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 6、公民身份号码不与他人重复和错误。 7、提供一名办证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居住在我市的,与申请人属同一户口簿中的直系亲属。 二、网上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流程 1、网上申报。申请人首先登录二代证网上申办平台,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公安局审核信息。公安局对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公安机关将通知申请人指定的办证代理人到公安机关办证。 3、代理人办证。办证代理人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申领人在外地的居住证原件到公安机关为申请人办理身份证,并交纳制证工本费。 4、证件制作。市公安局将申请人的制证信息上报省厅制证中心制证。 5、证件领取。证件的领取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取证凭证到受理公安机关领取,不能由办证代理人或他人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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