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宅基地没有证要怎么办 |
释义 | 老宅基地没有证,可以马上联系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马上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老宅基地整补办方法如下: 1、要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以及情况说明。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宅基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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