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市居住证》可享有的待遇: 1.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可享受相关待遇。 2.持有人可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按规定为其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 3.持有人可以按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可以按规定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上海市居住证有哪些作用: 1、持有人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持有人随行的16周岁以下子女或者16周岁以下的持有人,可以按规定享受本市计划免疫等传染病防治服务。 2、持有人可以参加本市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的评选,并享受相应待遇。 另外,持有人在科技成果申报、认定、奖励,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方面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便利措施) 持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享受下列便利: (一)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或者考试、职业资格考试;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