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区别 |
释义 |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都是为当事人服务,但在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上存在区别如下: 1、诉讼代理人是为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进行代理,包括代为提起诉讼、应诉、进行调解、举证等; 2、辩护人则是专门为被告提供法律辩护服务,主要工作是为被告提供辩护意见和策略,参与庭审、请求免除或减轻被告的惩罚等; 3、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的代理对象不同:诉讼代理人代理的当事人可以是原告或被告,而辩护人只代理被告一方; 4、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法律职责不同:诉讼代理人需要全面负责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各项事宜,而辩护人主要职责是提供法律辩护服务,保护被告合法权益; 5、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代理人,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辩护人则是被告的法定代表人,由法院指定或由被告自行选择。 辩护人的条件如下: 1、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有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不可以担任辩护人有,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综合上述,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在代理对象、职责和法律地位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两者之间的差异,对于当事人在选择合适的法律服务人员时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五条 律师可以通过承办委托代理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合同、代为调解以及出庭代理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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