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生育津贴的作用是什么? |
释义 | 女职工生育津贴的作用是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实行生育津贴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等。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一、异地生育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异地生育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具体如下: 1、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妇女的支持和爱护。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孕妇合同到期了可以辞退吗 孕妇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可以辞退。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如果公司解雇怀孕的员工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给予该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在我国相关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要解除合同,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育津贴、生育费用。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所谓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产假一般为九十天。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一周岁之间的期间。妇女只要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就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受到职业病威胁的劳动者以及职业病人是社会弱势群体,非常需要国家的关怀和法律的保障,因此职业病防治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出发点,给予劳动者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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