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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传来 证据 是指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而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材料。即通过中间环节,如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理论上对证据材料的一种分类。区别的标准是其来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 证人 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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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8: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