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担保或见证中,如果涉及到担保人或见证人自身的利益,有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为了防止利益冲突的发生,担保人或见证人应该遵守以下原则:避免自身利益与担保或见证行为的利益发生冲突;不泄露担保或见证的保密信息,不得将其利用于自身的利益追求;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执行担保或见证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行为发生前说明其与债务人的关系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并将此情况告知债权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证券发行人、证券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客观、诚信、勤勉、保密的义务,遵循公正、独立、客观的原则,不得损害投资者利益,不得利用其职务促成或涉及自身或他人的利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三条:基金托管人应当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基金受益人的利益,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顾问、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利益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