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区别赠与合同与好意施惠如下:赠与合同通常涉及财产利益,好意施惠涉及人身利益。赠与人必须适格,而好意施惠人不需要相应的法律能力。赠与涉及物品,而好意施惠涉及行为。赠与是法律行为,而好意施惠是情谊行为。 法律分析 区别赠与合同与好意施惠如下:赠与合同通常涉及的是纯粹的财产利益关系,好意施惠大多涉及双方的人身利益。赠与人必须具备适格主体身份,而好意施惠人则不需要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赠与的对象是行为指向的物品,而好意施惠的对象则是行为人。赠与属于法律行为,而好意施惠则属于情谊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