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待缴存停缴是什么 |
释义 | 公积金待缴存停缴是指在缴纳公积金的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公司暂停向员工缴存公积金,但是公司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补缴拖欠的公积金,以保障员工的权益。 公积金待缴存停缴有以下情况: 1、公司经营困难:由于公司资金周转不灵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暂时无法向员工缴纳公积金; 2、公司改制和重组:在公司改制和重组期间,公司暂停向员工缴存公积金; 3、公司被罚款:如果公司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被罚款,可能会导致公司暂时无法向员工缴存公积金。 公积金办理流程如下: 1、填写申请表: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网上下载公积金申请表,并填写相关信息; 2、提供资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等; 3、签订协议:签订公积金个人账户管理协议,确认开户信息和缴存比例等; 4、缴纳公积金: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将公积金缴入个人账户中。个人也可以自愿缴纳; 5、查询公积金:可以通过网上查询、手机APP或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个人账户的缴存情况和余额等信息。 综上所述,公积金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一种长期储蓄制度。公积金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而设立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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