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乐山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乐山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条件 1.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属于未销售的机动车或者因轴荷、总重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的特型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3.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后的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4.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的;还应审查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乐山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窗口办理机动车临时号牌业务。 2.受理:市级公安机关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窗口受理后当场审核及办理。 三、乐山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1)未销售的; (2)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3)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4)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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