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登记交费,领取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 2.并逐项认真填写(单位或地址、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从事行业、文化程度、工种、工龄)。 3.根据本人所从事行业领取相应卫生知识培训教材。 4.依次完成体检:内外科(皮肤)一般检查抽血粪便检查X光胸部透视。 5.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后把体检表放在X光透视处。 法律依据:《健康证国家最新规定条例》 第十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 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 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