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社保卡的用途是什么
释义
    1、可当身份证使用。
    社保卡可当身份证使用,这是其身份凭证功能。身份凭证主要是指作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和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办理的身份凭证。
    2、可当银行卡使用。
    目前的社保卡是一卡两个账户,分为医保个人账户和金融账户。相当于一卡两用,既是一张社会保障卡,也是一张银行借记卡,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金融等服务,使用更加方便。由于采用了芯片技术,新社保卡的安全性也更强。只是,只限在境内使用,目前暂不支持贷记功能,但是省内跨行取现免费。
    3、社保卡不等于“医保卡”
    首先要声明的是,社保卡不等于“医保卡”。社保卡最先启用的是医保功能,因此很多人误认为社保卡就是医保卡。其实,医疗保险仅仅是社保卡所承载的众多功能中的一项,以后跟人社业务有关的事项都能通过社保卡办理。
    4、可缴纳领取养老金
    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后,人社部门积极推动其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业务环节的应用,逐步将涉及个人缴费、支付的各项业务,包括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待遇的领取以及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后的费用支付等。
    5、可办理出国业务
    社保卡除了就医等基本功能,还能申请出国。据相关部门介绍,政务类应用事项也会纳入,涉及人社、民政、公安、卫生、公积金等应用事项,具体包括就业、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出入境申请预约等。
    6、可申领各种保险金
    当下,有关机构将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生育津贴、工伤抚恤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直接打入社保卡金融区资金账户,参保人员是能够到对应的银行网点支取、转账或直接进行购物消费的哦!
    7、可办理各种人力资源业务
    小小的社保卡,可以在事业中发挥大作用。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执业资格鉴定,以及参加政府经费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这些事情千万别忽视了。
    8、可查询公积金、还房贷
    拿着社保卡,可在相应银行营业网点自助终端上查询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医保账户余额,还可以通过输入卡号在网站上查询持卡人的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住房公积金。
    9、可定点买药刷卡
    拿着社保卡,可在相应银行营业网点自助终端上查询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医保账户余额,还可以通过输入卡号在网站上查询持卡人的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住房公积金。
    10、可用支付宝在线刷社保卡付医药费
    这个功能很多人都容易忽略,只需打开支付宝app界面,点击城市服务-电子社保卡-添加社保卡,再打开智慧医院,挂号、预约取号、缴费所有一切都能轻松实现。
    11、刷卡消费代发工资
    是不是很头疼每换一家单位,就得重新办理一张工资卡,手里六七张卡想想也是醉了。现在有些企业就学聪明了,直接把工资发到社保卡的金融账户里,省去了多卡的麻烦。
    12、签约社区门诊
    在有些城市,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持卡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签约后可享受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13、就医和费用结算
    目前,用这一张社保卡,可在一些城市一些医院进行挂号、就医和费用结算“一卡通”。预计未来,全国很多医疗机构经联网调试、上线运行后,患者使用本人的社保卡,可以在所有医疗机构进行挂号、就诊和费用结算。
    社保的用途有很多,主要就是有就医和费用结算;签约社区门诊;刷卡消费
    代发工资;可定点买药刷卡;可查询公积金、还房贷等。所以说在处理社保卡的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6: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