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可能的。公寓并非生产场所,不可能按照1.2元收费。很可能是包租公为了多收电费找的理由。但是一般很难投诉,不会有人理的。除了自己谈判,别无他法,或者搬走。因为电费还有公摊部分,适当加价也属正常。另外因为你已经租房,从事实合同上讲认为你已经默认了租金,水电费等等。他也可以说还要安全费,卫生费在一起收,很难扯得情。再说大部分房东都这样,所以很难制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