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拍摄他人摄影作品出售侵权的。但如果出售者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相应费用的,前述行为不构成侵权。根据我国著作权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以盈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并由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一项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