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办离婚证补办委托书范本包括 |
释义 | 法律分析:本人与XX(男,出生,住址:XX,身份证号码:XX)于何时经XX法院判决离婚且已生效。因本人今在大陆,故委托XX为合法代理人,全权代为在台湾省有关部门,办理与XX的相关结婚及离婚手续,且为代理本人签名,包括离婚裁定书和确定证明书等,并代为到户政部门,办理本人户籍注销等一切手续,以及申请离婚户籍本二份。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书事项中所签署有关文件,均予承认。 委托书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结束时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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