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临时身份证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用到的材料: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法律客观: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