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既定,是指已经确定。方针,是指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有方向,有针对性的指导的发展。既定方针,就是已经确定好的方针政策。也就是已经确定的引导事业(事物)前进的方向和目标以及指导性方式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