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正合同和劳动合同一样吗 |
释义 | 转正合同和劳动合同不一样。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转正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劳动者,是否为其办理入职手续的书面决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是否继续聘用、是否转为正式员工则需另行协商确定。试用期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辅助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用工资格; 2、劳动者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劳动者应当符合用人单位所需求的从业资格; 4、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愿达成协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订立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 2、对新入职员工履行告知义务,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告知新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 3、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更加侧重于规范劳动关系,而转正合同则是劳动关系的中期考察,在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互认通过后,可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进入长期劳动关系的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