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次: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警告。或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对酒店法人代表进行处罚。 第二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对酒店法人代表进行处罚。 第三次:吊销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酒店就不能再开门营业,否则会继续处罚酒店法人或者负责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内容,请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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