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保南通保保障范围为:1.医保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扣除零点八万免赔额后可报销70%;2.医保外住院自费医疗费用,扣除零点八万免赔额后,非既往症可报销70%,合同约定的10种既往症人群可报销50%;3.15种特药保障,扣除一万免赔额后,非既往症可报销70%,合同约定的10种既往症人群可报销50%;4.罕见病保障,扣除一万免赔额后可报销70%。除急诊以外,参保人员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才能直接结算或报销。异地就医费用有以下两种结算方式:1.刷卡直接结算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2.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