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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什么环境
释义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是指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所需要的各种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大气环境:国家加强对大气污染的治理,促进清洁能源和低碳经济发展,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2、水环境:国家保护和修复水资源,加强对水污染的治理和防控,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管理,提高水环境质量;
    3、土壤环境:国家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治理,防止土壤污染和土地退化,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声环境:国家加强对噪声污染的监测和治理,保护人们的听觉健康和生活质量;
    5、生物多样性:国家加强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管理,维护生态平衡;
    6、城市环境:国家加强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生活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7、工业环境:国家加强对工业污染的治理和防控,推动绿色制造和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工业环境质量。
    生活环境的具体规定包括:
    1、噪声控制: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应当避免在夜间施工、使用机器等产生噪声的活动。在噪声超标的情况下,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2、空气质量控制:国家设定了空气质量标准,对不同污染物的浓度、时间和空间进行了限制。禁止在城市中心区域或者居民区内使用高污染的燃料、车辆等;
    3、水质控制:国家对自来水质量、地下水质量和饮用水质量都进行了规定。禁止在河流、湖泊等水体中排放有害物质;
    4、垃圾处理: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在街上乱扔垃圾,乱倒垃圾;
    5、绿化环境:国家规定城市建设应当注重绿化,保护和发展绿色植被,提高环境质量;
    6、美化环境:国家规定公共场所、城市道路、建筑外墙等应当美化,注重建筑的艺术性和文化内涵,营造美好的城市环境。
    综上所述,生活环境的具体规定是非常多的,需要各个方面共同努力,保障人民的健康、幸福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第二十五条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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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3: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