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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日照不足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释义
    建筑日照不足的赔偿标准:因建筑日照不足的赔偿存在多个标准,类似案例也无倾向性参考标准。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这三种承担责任方式当事人均有权主张,人民法院也均有权判决适用。审理的法院应结合当事人举证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适用那种责任。结合相关判例,受案法院通常应考虑如下因素:1、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如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了空间,其房屋有了软大的增值,或者侵权人所盖的高层建筑物纯粹为了商浅论采光权纠纷中的权利保护品房开发,其建成房屋的经济效益自不待言,与此鲜明对比的是,相邻一方的房屋因采光受到影响,其房屋在原有价值的基础上有大幅的下降。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2、被侵权人采取补措施的费用被侵权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另外,被侵权人因采光不足,室内照明设备使用时间相对延长,对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及能源消耗都有较大影响,因此,将该项费用应酌情予以一次性赔偿。
    建筑工程挂靠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5)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6)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是根据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统一尺度,正确评价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检查建筑安装企业完成国家下达的质量指标的主要标志。正确行质量验收,对于促进建筑安装企业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等级的验收工作应按检验批、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按照技术标准的规定为“合格”一级。分项工程合格级的标准是:(1)符合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2)施工偏差不超过允许最大值。(3)工艺水平一般。(4)重要项目的技术记录完整,资料齐全,自检工作真。根据电力建设的特点,国家能源局颁发了各专业的施工量验收及评价规程行业标准,如火电、架空送电线路、变电所气安装等专业,各有关专业均应按行业标准执行,行业内未作体规定的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执行。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级的标准是:在主要项目中(即标准采用“必须”,“不得”用词的条文)均符合标准的规定;在一项目中(即标准中采用“应”,“不应”用词的条文)均符合标准的规定;在允许偏差的项目中,其抽查的点(件、处)数中,有70%及其以上达到标准要求者,应为合格级。建筑工程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按照现行建筑工程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各级(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以达到合格要求为准则的。工程达到以下要求,即可定为合格。[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如下:一、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主要符合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偏差不超过允许最大值,工艺水平一般,重要项目的技术记录完整,资料齐全,自检工作真实。而验收规范主要是从多个方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重要的就是需要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建筑工程质量分为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建筑方面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建筑工程承包资质标准是什么
    特级资质标准: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索赔补偿标准是什么
    1、工期索赔(1)网络分析法 通过分析延误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比较两种计算结果,计算出工程应顺延的工期。(2)比例分析法 通过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单项工程量(工程造价)与合同总量(合同总造价)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减少的工期。(3)其他方法 工程现场施工中,可以根据索赔事件的实际增加天数确定索赔工期;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议确定索赔工期。2、索赔费用(1)总费用法 又成为总成本法,通过计算出某项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单项工程的合同费用,剩余费用为索赔费用。(2)分项法 按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逐项进行工程费用索赔.可分为: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材料费、保险费、设备费等索赔费用。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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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7: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