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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产公证后能否再次公证
释义
    财产公证后,如果财产所有权发生变更的,可以继续公证。依据《公证法》的规定,申请公证时,当事人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财产是属于不动产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一、居委会能开亲属关系证明吗
    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申请开具即可,或者到民政局开具,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到公证处进行亲属关系的公证,公证处出具的证明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的公证事项。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二、县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不能公证。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三、怎样进行财产公证?
    办理财产公证的步骤:首先,申请人应当准备本人身份证、财产权属证等相关材料,前往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受理后,进行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最后应当及时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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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21:52